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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文化闻人-儒家述圣—子思

本文作者:网络 稿件来源:网络 阅读次数:10883 发布日期:2012-04-17

子思

子思,姓孔,名礟,战国初期鲁国人,是孔子之孙。子思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学说,开创了先秦时代的思孟学派,是先秦儒家在孔子和孟子之间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重要代表人物,被后人尊为“述圣”。

秉承“至圣” 名成《中庸》

关于子思的生平,文献记载很少。《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生鲤,字伯鱼。……伯鱼生?,字子思,年六十二。尝困于宋。子思作《中庸》。”寥寥数语,非常简单。他的学业,据说主要得之于孔子的弟子曾参,所以孟子曾经说,“曾子、子思同道”(《孟子•离娄下》)。这种说法,应该是可信的。根据《史记》中子思“尝困于宋”和《孟子》中“子思居于卫”等语,子思很可能有过游历的经历,曾经在宋、卫等国居住,以宣扬儒学、“昭明圣祖之德”(郑玄《目录》),并于晚年返回鲁国。

《孟子》对子思的事迹也有零星的记述。《公孙丑下》载:“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说鲁缪公如果没有人在子思身边伺候,就不能够安留子思。《万章下》还载:“费惠公曰:‘吾与子思,则师之矣。’”此外,《万章下》还提到过两件事:一件是鲁缪公屡次派人赠送鼎肉给子思,子思很不高兴,认为鲁缪公把他当成犬马一样来蓄养,表明他追求的是政治上信任,借以行道,而非贪图生活上的优待;另一件是子思与鲁缪公的对话,他认为国君对贤者应事之如师,而不应视之为友。从这些零星的记述可以看出,子思当时已经是一个颇有名望的贤者,所以才能受到鲁缪公、费惠公的尊重和礼遇;但另一方面,子思所宣扬的儒道似乎并没有得到这些国君真正的知遇,因此子思同孔子一样,始终未受到重用。

中庸之道 中和为用

关于子思的著述情况,司马迁说“子思作《中庸》”,《汉书•艺文志》则著录有《子思》二十三篇,后来佚失了。汉唐儒者如郑玄、孔颖达等人认为《小戴礼记》中的《中庸》即为子思所作,宋儒大都肯定这一说法。程朱一派对《中庸》尤为尊崇,认为“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四书集注》),所以朱熹将其从《礼记》中抽出,同《大学》、《论语》、《孟子》合为“四书”,成为儒家最重要的典籍,对中国此后七百年时间里的社会意识形态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中庸》中的一些内容特别是用词,如“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等等,明显是在秦汉之间才可能有的,不可能是子思时代的语言。所以,正如郭沫若在《十批判书•儒家八派的批判》中所说的,《中庸》在传抄的过程中已经为后人所润色窜易是毫无疑问的。尽管如此,《中庸》的基本思想仍然是子思的,是研究子思思想的可靠资料。“中庸”就是以中和为用,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最早由孔子提出。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在孔子学说体系中,“中庸”是占有中心地位的思想方法,是孔子仁、礼思想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子思《中庸》三十三章的中心思想也是“致中和”。“致”就是“达到、极尽”的意思,“致中和”就是“达到中和”或“极尽中和”,体现的正是以中和为用的中庸之道。《中庸》一书以“致中和”为立论关键,从各个方面对孔子思想进行了阐释和发扬。

子思首先从“天道”与“人性”两个基本问题出发,为“致中和”寻找了一个理论前提。孔子说过“天生德于予”,认为道德来源于天。顺着这一思路,子思进一步提出了“天命之谓性”的观点,即人性由天命所赋予。这里的“天”既含有自然意义,又含有伦理意义;“性”按照朱熹的解释则指包括人和物在内的“万物”之性。那么天所赋予的万物之性是什么呢?在子思看来,就是“中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样,就把孔子所倡导的中和之德提高到了哲学本体论的高度,人、物之性就成为对“中和”本质的必然体现。由此,也就为“致中和”的主张找到了理论前提。在这个意义上,“中和”又被称为“诚”。《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天道和人性由“诚”相沟通,天道所赋予的中和之德,体现于人性即为“诚”,人能存诚尽性,则可“与天地参”,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中庸》在“天命之谓性”之后,紧接着便说:“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主要是讲“致中和”的方法。“率性”也就是循性,即自觉地按照天赋的本性行事,这就是“道”。子思认为,“道”为圣人所专有,只有圣人才能自觉地循性以求。至于一般人,虽然也都有天赋的本性,但仍处在一种自在的状态。要使这种自在的“性”发展成一种自觉的“道”,必须经过一个修道的过程,这个过程就叫做“教”。修道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尊德性”和“道问学”。“道问学”被朱熹称为“致知”的修养功夫,按照子思的说法就是要“知天”、“明善”。子思认为,只有能做到“诚”,充分体现天赋之诚,才能洞悉一切,所以说“诚则明矣”。对于圣人而言,他是天道或“诚”的化身,所以能“自诚明”,因而圣人“生而知之”,不待后天学习,即能“不思而得”,实行起来也毫不勉强,能“安而行之”,“不勉而中”。至于一般人,则属于“学而知之”、“利而行之”或“困而知之”、“勉强而行之”这两类,必须从“知”、“行”两方面入手修身。从“知”的方面来看,首先应知道“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孟子后来把处理这五方面人伦关系的原则进一步归结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依靠仁、知、勇。其中仁为根本,知是知仁,勇是行仁。“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发扬了儒家融治学与修德于一炉的思想作风。“知”的方法有五:“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其中的前四者,即学、问、思、辨,是关于“知”这一方面的。最后的“笃行”,则是在“知”的基础上进行实践,从而把“知”与“行”统一起来,形成了《中庸》完整的修道、致知的理论。“尊德性”被朱熹称为“存心”的修养功夫。实际上是要求人们信守和奉持天赋的本性,一刻也不能有所背离。特别要求人们要“慎独”,即在独处无人时也要谨思慎行,不能有丝毫疏忽放松。子思认为,君子在“不闻”、“不睹”之际也应存戒慎敬畏之心,做到“内省不疚,无恶于志”;只有在隐微之中,独处之时还能唯道是从,才是真正的“尊德性”。追求这种表里如一的道德自觉,可以说是儒家伦理学的重要特点。

子思认为,只有“尊德性”和“道问学”两者同时兼顾,才能达到“诚身”或“致中和”的目的。而一旦做到这一点,就能对自身、国家乃至天地万物起到神奇的作用。对于自身,可以知进退,无论“居上”还是“为下”,都能审时度势,进退有度,绝不至于发生骄横和悖礼的情形;对于国家,则能自觉处理好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做到“人存政举”,国治民安;对于天地万物,“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最终使“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承前启后 儒家述圣

《中庸》的篇幅虽然不长,但在儒学发展史上的作用和影响却不可低估。子思“致中和”的一整套理论,以“天人合一”为前提,通过倡导“尊德性”和“道问学”,极力把人与外在社会的矛盾,通过“反求诸己”,转移为自身的“内省”和“慎独”,为儒家的伦理学说提供了理论依据,使之更为完备、系统和富有哲理性。所以韩非子在其《显学》中论“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子思之儒”正是其中重要的一派。可以说,子思正是以“中庸”为理论切入点,完成了对孔子学说的继承和阐扬。子思述“圣”更为重要的意义还在于,他的人性论还开启孟子的“心性”之说,由此形成了先秦时代的思孟学派,对“孔孟之道”的形成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种种历史资料显示,子思与孟子之间具有师承关系。这一点,最早见于《荀子》。荀子在其《非十二子》中批判思、孟之学说:“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祗敬之曰:‘此真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世俗之沟犹瞀儒睷睷然而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传之,以为仲尼、子游为兹厚于后世。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按孟子自己的说法,他“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孟子•离娄下》)。后来司马迁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则明确地说孟子是“受业于子思门人”。因此,虽然孟子并没有受过子思的亲传,但他却通过子思门人而受到过子思思想的影响,在学术上与子思一脉相承,形成了战国时代的“思孟学派”。关于思孟学派的具体情况,由于史料的缺乏,向来存在许多争论。一般而言,思孟学派是子思和孟子之间因其共同的学术倾向而形成的一个重要学派。其特征是注重人的内心省察修养功夫,主张“性善”、“尽心知性知天”、“诚”、“思诚”等观点,以《中庸》和《孟子》为主要代表著作。

总之,子思在儒家学派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上承孔子中庸之学,下开孟子心性之论,并由此对宋代理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此,北宋徽宗年间,子思被追封为“沂水侯”;元朝文宗至顺元年(1330),又被追封为“述圣公”,后人由此而尊他为“述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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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庞朴主编:《中国儒学》(第一、二卷),东方出版中心1997年版。

3.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4.孟祥才、胡新生:《齐鲁文化思想史———从地域文化到主流文化》(先秦秦汉卷),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董洪利:《孟子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