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形成高效、经济、便捷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非诉争议解决机制,促进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所属会员企业可持续发展。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经友好协商,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双方达成合作共识,在我商会设立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并于2020年11月19日在商会会议室正式举行签约仪式。
会上,鲁商联盟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山东商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山东烟台商会会长、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会长孙明高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总监张毅一同签订合作协议。张毅总监宣布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正式成立。
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的成立,不仅为在深鲁商提供了非诉争议解决方式,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创业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为加快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促进企业、社会高质量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