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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开展“走进商事仲裁”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0-06-22 发布人:秘书处 阅读次数:2810

6月18日下午,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在商会会议室组织开展了“走进商事仲裁”专题培训。鲁商联盟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山东商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会长孙明高,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常务副会长许德学、焦虹、赵延军,广东睦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冠标,远鉴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负责人李启莹、利民通科技董事长沈廷毅等企业家代表,以及会长单位员工代表参与了此次培训。


培训前,孙明高会长介绍了安排此次培训的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其中依法治国尤其重要,这是国家从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领域的重大突破。国家不仅要依法治国,而且要依德治国、依文治国、依道治国。当今社会的法律纠纷众多,除了大家熟悉的法院判决外,仲裁是一种短、平、快的解决方法。就仲裁问题我们特别邀请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张毅总监、刘海威副总监、孙成蛟老师一行给大家普及仲裁知识。


孙成蛟老师从商事仲裁制度简介、为什么选择仲裁、机构简介、如何进入仲裁程序、仲裁实务注意事项五个部分为大家分享仲裁知识。讲解中,孙成蛟老师特别强调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仲裁协议或在合同上订立仲裁条款,选定仲裁机构,这不仅保障双方的利益,而且可让双方合作走得更远、发展得更好。


最后,张毅总监表示很荣幸应邀到商会作仲裁知识的宣讲,并指出仲裁是一种小众的争议解决方式,现党中央力推诉调结合,而仲裁是作为一种非诉争议解决的重要补充方式,一方面为当事人节约了金钱和时间成本,另一方面仲裁裁决在《纽约公约》153个国家里,原则上是可以自由执行的,不涉及司法主权的问题。所以在执行力方面仲裁裁决比法院判决是有明显优势的。同时,仲裁裁决可以加速解决争议,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举措和方式。

广东省山东商会深圳分会将会陆续分批为商会会员,以及下属各区域分会、专业分会的会长、秘书长开展仲裁方面的相关培训,也将会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会员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为会员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